【验收公示】普定县预拌混凝土建设项目146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普定县预拌混凝土建设项目》环境保护监测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如下: 1、项目名称:普定县预拌混凝土建设项目 2、建设地点:普定县穿洞街道金马新村新房组209 省道旁 3、建设单位:安顺洪城建材有限公司 4、公示期为:二十个工作日(1月12日-2月13日) 5、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: 联系人::陈胜 联系电话:18934436999 通讯地址:普定县穿洞街道金马新村新房组209 省道旁安顺洪城建材有限公司 邮编:562100 2019年1月12日
文章分类:
通知公告
|